English

广东取消国企行政级别

1999-11-09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 据华声报消息,酝酿多年的广东深化国有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,广东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向下属各地印发了相关的实施办法。

这些办法包括: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,企业领导人员的待遇与原行政级别脱钩;试行董事长和总经理年薪制,用红股或股份期权奖励有特殊贡献的企业经营者等等。

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,行政级别取消后,可根据企业资产、营业额、利税等主要指标建立新的企业分类分级制度,企业类别、级别每两年界定一次,实行动态管理;企业领导人员的待遇与原行政级别脱钩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